國中教甄|公民與社會公民與社會103 年第 4 題單選題
今年5月間,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刑法》部分條文,刪除現行第347條,意圖勒贖而擄人,但未致人於死的犯罪行為可判處死刑規定;修正後,除非致人於死,否則僅可處以無期或有期徒刑。請問:此次修正係因現行法條有違下列何種法律原則?
A平等原則
B比例原則正確答案
C罪刑法定原則
D無罪推定原則
B正確答案
未致人於死卻可判處死刑,刑罰過重而與犯罪危害程度不相當,違反了比例原則中的衡平性(罪刑相當)。
逐選項解析
A平等原則✕ 錯誤
平等原則強調相同事物相同處理,禁止不合理的差別待遇。本題探討的是刑罰輕重與犯罪行為的對應關係,而非不同群體間的差別待遇。
B比例原則✓ 正確
比例原則包含適當性、必要性與狹義比例原則(衡平性)。刑罰的嚴厲程度必須與犯罪行為的危害及罪責相當(罪刑相當)。擄人勒贖未致死卻可判處死刑,剝奪生命權的刑罰過重,違反狹義比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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