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就服用酒類等致不能安全駕駛罪與第 2 項致人於死的規定,按照現行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該條第 1 項乃立法者以抽象危險犯形式予以處罰正確答案
B觸犯該條第 2 項規定,仍應再論刑法第 276 條過失致死
C只要仍能安全駕駛,都不會成立刑法第 185 條之 3 第 1 項之罪
D該條第 2 項乃結果加重犯規定,行為人須對於實害結果主觀上有所預見
答案與詳解
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第1款酒精濃度達標即成罪,屬立法者以抽象危險犯形式處罰,不以發生具體危險為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