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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四等-戶政類科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11519單選題

被繼承人甲死亡時,留有遺產 600 萬元。其配偶乙,子女丙、丁,兄戊,妹己與祖母庚尚在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拋棄繼承時,丁應可繼承 300 萬元正確答案
B丙、丁均拋棄繼承時,乙應可繼承 400 萬元
C乙拋棄繼承,丁應可繼承 200 萬元
D丙、丁、戊、己均拋棄繼承,庚應可繼承 300 萬元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拋棄繼承的份額會由「剩下的同順位繼承人與配偶」吸收。只要畫出繼承樹狀圖,套用民法第1144條的配偶應繼分比例,就能輕鬆破解!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民法第1176條第1項,第一順位有人拋棄時,份額歸屬「其他同為繼承之人」。丙拋棄後,繼承人剩下配偶乙、子女丁,兩人依民法第1144條平均分配600萬,丁可分得300萬。

考點:拋棄繼承份額歸屬考點:配偶與第三順位考點:配偶拋棄繼承考點:配偶與第四順位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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