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升官等公務薦任-會計中級會計學104 年第 8 題單選題
馬自強公司於X1年初與台莎公司簽訂賣權,該賣權使馬自強公司得於X5年底前,以$50,000,000出售馬自強公司現在擁有之建築物予台莎公司,若該建築物於X1年初之公允價值為$55,000,000,馬自強公司若行使選擇權,可選擇以交付實物交割或以現金淨額交割,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賣權係一種合約且符合衍生工具之定義,馬自強公司之會計處理及其意圖與過去交割實務無關
B若馬自強公司意圖於行使選擇權時,以交付該建築物之方式完成合約交割,或有以淨額交割之實務慣例,則馬自強公司均不應將該合約視為衍生工具
C台莎公司得認定簽訂該選擇權係依其預期購買、出售或使用之需求,而選擇將該合約作為衍生工具或非衍生性工具處理
D台莎公司須將該合約作為一衍生工具處理,無論其過去之實務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賣權是衍生工具,但若持有方意圖實物交割自用資產則可排除;賣方(台莎)無此豁免,必須作衍生工具。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台莎為賣權的出售方(承擔義務),無論馬自強是否實物交割、過去實務如何,台莎皆無法主張自用豁免,必須將該合約認列為衍生工具(金融負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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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賣權是衍生工具,但若持有方意圖實物交割自用資產則可排除;賣方(台莎)無此豁免,必須作衍生工具。
關鍵:『自用例外』只適用於『預期購買、出售、使用』一方。台莎是被要求買進的賣方,無選擇權豁免。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在「意圖與實務無關」。IFRS 9 明文規定,若合約係為滿足企業預期購買、出售或使用需求,且意圖以實物交割,可排除於衍生工具之外(自用豁免)。意圖與過去實務是關鍵判斷依據。
B✕ 陷阱
顛倒了。若『有以淨額交割之實務慣例』,反而應視為衍生工具(因實質已為金融操作)。只有『意圖實物交割 + 自用』才能排除衍生工具認列。
C✕ 陷阱
台莎公司是被迫購入方(賣權的義務方),不是主動基於使用需求而簽約,無自用豁免之適用。且自用豁免非自由選擇,而是符合條件時強制排除。
D✓ 正確
正確。台莎為賣權的出售方(承擔義務),無論馬自強是否實物交割、過去實務如何,台莎皆無法主張自用豁免,必須將該合約認列為衍生工具(金融負債)處理。
衍生工具自用豁免判斷
| 情境 | 馬自強(買權持有/賣方資產擁有者) | 台莎(承買義務方) | 是否為衍生工具 |
|---|
| 意圖實物交割+自用 | 可主張豁免 | 不適用豁免 | 馬:否 / 台:是 |
| 有淨額交割慣例 | 視為衍生工具 | 視為衍生工具 | 雙方皆是 |
| 可選淨額或實物 | 須評估實質 | 強制認列 | 台莎必為衍生工具 |
自用豁免只適用於基於『自身營運使用需求』而簽約的一方。本題台莎是被動承擔購買義務的賣權出售方,並非為自用而簽約,故無論馬自強如何交割,台莎都必須將此合約作為衍生工具認列。考生易誤以為雙方判斷標準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