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6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某乙乃有戶籍國民且已經年滿14歲,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
B某甲之姓名因字義有粗俗不雅之情形,曾經申請更改過一次,但某甲若發現改過之姓名有粗俗不雅而想要再申請改名,甲還有二次機會
C除出生登記外,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14日內為之,但申請逾期者,戶政事務所仍應受理正確答案
D出生地登記並非屬於身分登記
C正確答案
戶籍登記申請期限原則上為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出生登記為60日內,選項C稱14日為錯誤敘述。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戶籍法第48條規定,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選項稱14日為錯誤敘述,為本題應選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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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戶籍登記申請期限原則上為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出生登記為60日內,選項C稱14日為錯誤敘述。
看到戶籍登記期限,秒記口訣「一般30天,出生60天」,選項C寫14天明顯錯誤,直接選出答案!
逐選項分析
A✕
依戶籍法第57條規定,有戶籍國民年滿14歲者,應申請初領國民身分證;未滿14歲者,得申請發給。敘述完全正確,不選。
B✕
依姓名條例第9條規定,因字義粗俗不雅申請改名者,以3次為限。某甲已改過1次,故還有2次機會(3-1=2)。敘述正確,不選。
C✓ 正確
依戶籍法第48條規定,戶籍登記之申請,應於事件發生或確定後「30日」內為之;但出生登記至遲應於「60日」內為之。選項稱14日為錯誤敘述,為本題應選答案。
D✕
依戶籍法第4條規定,戶籍登記分為身分登記、初設戶籍登記、遷徙登記、分(合)戶登記及出生地登記等五大類。出生地登記與身分登記為平行的不同類別,並非身分登記。敘述正確,不選。
戶籍登記法定申請期限
| 登記種類 | 法定申請期限 | 逾期處理 | 法源依據 |
|---|
| 一般戶籍登記 | 30日內 | 仍應受理(得處罰鍰) | 戶籍法第48條 |
| 出生登記 | 60日內 | 仍應受理(得逕為登記) | 戶籍法第48條 |
戶籍登記期限是行政法規最愛考的數字陷阱。實務上一般戶籍事件(遷徙、結婚、死亡等)給30天讓當事人處理文件,但出生登記特別延長到60天,因為新手父母要準備出生證明、命名等資料較複雜。考選部常把期限改成7天、14天、45天來混淆,尤其14天會讓人聯想到其他行政救濟期限而誤選。判斷關鍵:只要記住「出生比較寬鬆給60天,其他通通30天」,看到非這兩個數字就直接排除,不要被15天、21天這種貌似合理的天數騙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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