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醉擅自操縱某路口紅綠燈號誌,導致該號誌毀損不堪使用,經巡邏員警查獲,你是分局承辦巡官,針對甲之行為應如何處罰?
A由分局處分,並從重處罰之正確答案
B由分局處分,並加重處罰之
C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並從一重處罰之
D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並分別處罰之
A正確答案
甲擅自操縱號誌致毀損,屬社會秩序維護法擅自操縱公共設施的違序行為,由警察分局逕行處分並從重處罰。
為什麼答案是 A
擅自操縱公共號誌致毀損屬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違序行為,依社維法由警察機關(分局)逕行處分,且依社維法規定一行為觸犯數條款時係『從重處罰』,故本選項完全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甲擅自操縱號誌致毀損,屬社會秩序維護法擅自操縱公共設施的違序行為,由警察分局逕行處分並從重處罰。
重點在「擅自操縱公共設施」屬社維法管轄→分局處分;社維法處罰條款明定一行為違反數規定者『從重』而非加重。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擅自操縱公共號誌致毀損屬社會秩序維護法的違序行為,依社維法由警察機關(分局)逕行處分,且依社維法規定一行為觸犯數條款時係『從重處罰』,故本選項完全正確。
B✕ 陷阱
處分機關(分局)正確,但社維法的競合規定用語是『從重處罰』,並非『加重處罰』,加重是另一種法律效果,名詞被偷換。
C✕ 陷阱
擅自操縱公共設施的違序案件由警察機關自行處分,並非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移送法院簡易庭者係涉及刑事自由罰之社維法案件,與本題情形不符。
D✕
既然由分局處分而非移送法院,前段已錯;且一行為違反數規定應從重處罰,並非『分別處罰』,雙重錯誤。
本題行為性質與處理方式判斷
| 項目 | 內容 |
|---|
| 行為態樣 | 擅自操縱公共號誌致其毀損不堪用 |
| 管轄性質 | 社會秩序維護法之違序行為 |
| 處分機關 | 警察分局(逕行處分) |
| 競合處理 | 一行為違反數規定→從重處罰 |
| 移送法院時機 | 須裁處拘留或勒令歇業等案件才移送簡易庭 |
本題最大陷阱在於『從重處罰』與『加重處罰』的混淆。社維法對一行為違反數規定者採『從重』(擇最重者裁處),而非『加重』(提高刑度上限)。另一陷阱是處分機關,擅自操縱公共設施的違序案件由分局逕行處分,不必移送地方法院簡易庭,考生易誤以為涉及毀損就要走刑事程序。
警察情境實務(包括警察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