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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概要11315單選題

以所有之意思,二十年間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者,關於其法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立即取得該不動產之所有權
B得請求登記為不動產所有人正確答案
C得向法院訴請判決為所有人
D得請求該他人協同辦理登記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未登記不動產時效取得,占有人取得的是『登記請求權』,非直接取得所有權。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民法第769條,以所有意思20年和平公然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不動產者,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這是『登記請求權』,向地政機關提出。

考點:登記生效主義考點:時效取得登記請求權考點:非訴訟請求考點:非協同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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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