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認定就業歧視之主管機關為何?
A勞動部
B直轄市、縣市政府正確答案
C內政部
D經濟部
B正確答案
依就業服務法第6條第4項第1款,就業歧視之認定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故答案為B。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就業服務法第6條第4項第1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就業歧視之認定」,故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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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就業服務法第6條第4項第1款,就業歧視之認定屬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事項,故答案為B。
直接定位就業服務法第6條主管機關權限劃分,第4項第1款明定「就業歧視之認定」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
逐選項分析
A✕
勞動部為中央主管機關,掌理全國性就業政策、法令及外國人聘僱許可等事項,非就業歧視認定之主管機關。
B✓ 正確
依就業服務法第6條第4項第1款,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就業歧視之認定」,故為正確答案。
C✕
內政部非就業服務法所定之主管機關,就業服務法第6條明定中央主管機關為勞動部,與內政部無關。
D✕
經濟部非就業服務法所定之主管機關,本法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勞動部、在地方為直轄市或縣市政府。
就業服務法主管機關權限劃分
| 層級 | 機關 | 掌理事項(摘錄) |
|---|
| 中央 | 勞動部 | 全國性就業政策法令、外國人聘僱許可、跨國仲介機構許可等 |
| 直轄市、縣(市) | 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 | 就業歧視之認定、外國人工作管理檢查、國內仲介機構許可等 |
考生易將就業歧視認定誤認為中央主管機關(勞動部)權限,惟依就業服務法第6條第4項第1款,此事項明確劃歸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掌理,屬地方層級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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