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國民工作權,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國民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及不得妨礙下列何者?
A正確答案
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第1項,聘僱外國人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故選A。
為什麼答案是 A
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第1項明文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勞動條件為法條明列之保障項目。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第1項,聘僱外國人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故選A。
直接背誦就業服務法第42條四項保障: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社會安定,缺的就是勞動條件。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依就業服務法第42條第1項明文規定,聘僱外國人工作不得妨礙本國人之就業機會、勞動條件、國民經濟發展及社會安定,勞動條件為法條明列之保障項目。
B✕
國民健康雖為重要公共利益,但並非就業服務法第42條所列之四項保障標的,法條未將其納入聘僱外國人不得妨礙之項目。
C✕
文化融合屬社會政策層面之考量,並非就業服務法第42條所明定之保障項目,與法條文義不符。
D✕
資源分配雖涉及經濟層面,但就業服務法第42條僅列國民經濟發展,並未將資源分配列為不得妨礙之項目。
就業服務法第42條聘僱外國人四大保障
| 保障項目 | 法條依據 | 說明 |
|---|
| 就業機會 | 就服法§42Ⅰ | 不得排擠本國人之工作機會 |
| 勞動條件 | 就服法§42Ⅰ | 不得因聘僱外國人而降低本國勞工薪資福利等條件 |
| 國民經濟發展 | 就服法§42Ⅰ | 引進外國人應有助於整體經濟發展 |
| 社會安定 | 就服法§42Ⅰ | 不得因外國人引進造成社會治安或秩序問題 |
本題測驗考生是否精確記憶就業服務法第42條之四項保障標的。選項B國民健康、C文化融合、D資源分配皆為看似合理但非法條明文之項目,容易憑直覺誤選。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