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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108 年第 23 題單選題考點:姻親關係消滅考點:共同財產制債務

甲男與乙女結婚後,因長期分居及其他重大事由而經法院裁判離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兩人離婚後,甲男不得與乙女之姪女結婚,因曾為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且輩分不相同
B兩人若採共同財產制,夫妻各取回其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之財產,但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應由其平均分配
C兩人若採法定財產制,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起訴時為準正確答案
D兩人若採分別財產制,財產之分配準用法定財產制之規定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本題測驗夫妻離婚後財產制之相關規定。依民法第1030-4條,判決離婚時婚後財產價值計算以起訴時為準,故C正確。

逐選項解析

A兩人離婚後,甲男不得與乙女之姪女結婚,因曾為旁系姻親在五親等以內,且輩分不相同姻親關係消滅✕ 錯誤
依民法第971條,姻親關係因離婚而消滅。甲男與乙女離婚後,與乙女姪女之姻親關係已消滅,不再受近親結婚限制,故甲男得與乙女之姪女結婚。
B兩人若採共同財產制,夫妻各取回其訂立共同財產制契約時之財產,但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應由其平均分配共同財產制債務✕ 錯誤
依民法第1034條,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應由共同財產並各就特有財產負清償責任,並非平均分配。選項所述「平均分配」與法條規定不符。
C兩人若採法定財產制,現存之婚後財產,其價值計算以起訴時為準✓ 正確
D兩人若採分別財產制,財產之分配準用法定財產制之規定✕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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