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為我國人民,其與泰國籍的乙女於香港結婚,並定居於英國。請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婚姻之成立,依甲男及乙女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
B結婚之方式依香港法律者亦為有效
C婚姻之效力,依甲男及乙女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正確答案
D夫妻財產制,夫妻得以書面合意適用英國法
答案與詳解
依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規定,婚姻之效力,依夫妻共同之本國法;無共同本國法時,依共同住所地法;無共同住所地法時,依與夫妻婚姻關係最切地之法律。甲男為我國籍、乙女為泰國籍,無共同本國法,應依次適用共同住所地法(英國法)或關係最切地法,而非「各該當事人之本國法」,故本敘述錯誤,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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