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與乙女結婚後,因感情不睦而分居,期間乙女與丙男同居產下A子。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A子推定為甲男與乙女之婚生子女
B甲男自知悉該A子非為婚生子女起2年內,得提起否認之訴
CA子於12歲時知悉其非為婚生子女,限於成年前始得提起否認之訴正確答案
D丙男縱能證明A子非為甲男與乙女婚生子女者,亦不得提起否認之訴
C正確答案
本題考民法第1063條婚生推定與否認之訴。選項C錯誤,因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2年內提起否認之訴,非限於成年前。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但書,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並非限於成年前始得提起。選項C稱「限於成年前始得提起」與法條規定相反,故本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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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考民法第1063條婚生推定與否認之訴。選項C錯誤,因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2年內提起否認之訴,非限於成年前。
民法第1063條第3項但書: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選項C稱「限於成年前」與法條相反,故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民法第1063條第1項,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乙女與甲男婚姻存續中產下A子,故A子推定為婚生子女,敘述正確。
B✕
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前段,夫妻之一方自知悉該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2年內得提起否認之訴。甲男為夫,自知悉起2年內得提起,敘述正確。
C✓ 正確
依民法第1063條第3項但書,子女於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並非限於成年前始得提起。選項C稱「限於成年前始得提起」與法條規定相反,故本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
D✕
依民法第1063條第2項,得提起否認之訴者僅限於「夫妻之一方或子女」,丙男為生父而非夫妻之一方或子女,縱能證明A子非為婚生子女,亦不得提起否認之訴,敘述正確。
民法第1063條否認之訴要件整理
| 項目 | 內容 | 法源 |
|---|
| 婚生推定 | 妻之受胎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 第1063條第1項 |
| 否認之訴主體 | 夫妻之一方或子女 | 第1063條第2項 |
| 夫或妻提起期間 | 自知悉子女非為婚生子女之時起2年內 | 第1063條第3項前段 |
| 子女提起期間 | 自知悉之時起2年內;未成年時知悉者,仍得於成年後2年內為之 | 第1063條第3項但書 |
選項C將民法第1063條第3項但書「仍得於成年後二年內為之」顛倒為「限於成年前始得提起」,考生若未注意但書規定,易誤認為正確敘述。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