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為我國人之配偶,其申請歸化我國之要件,不包括下列何者?
A須具備外僑居留證
B須有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正確答案
C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 183 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 3 年以上
D無不良素行,且無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之刑事案件紀錄
B正確答案
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申請歸化,免除「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之財力證明要件,且居留年限縮短為3年。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國籍法第4條規定,我國國民之配偶申請歸化,免除第3條第1項第4款「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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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人為我國國民之配偶申請歸化,免除「相當財產或專業技能」之財力證明要件,且居留年限縮短為3年。
看到「我國人之配偶」申請歸化,直接聯想「免財力證明」及「居留3年」,秒選財產技能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申請歸化須具備合法居留事實,實務上須檢附外僑居留證或外僑永久居留證,為必備要件。
B✓ 正確
依國籍法第4條規定,我國國民之配偶申請歸化,免除第3條第1項第4款「有相當之財產或專業技能,足以自立,或生活保障無虞」之要件。
C✕
依國籍法第4條規定,符合該條所列情形之一(包括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者,合法居留年限為繼續3年以上(每年須達183日),較一般歸化之5年為短。
D✕
依國籍法第3條第1項第3款及第4條規定,無論一般歸化或配偶歸化,均須具備無不良素行及無刑事案件紀錄之要件。
國籍法:一般歸化與配偶歸化要件比較
| 歸化類型 | 居留年限 (每年≧183日) | 財產/專業技能要件 | 行為能力與品行要件 |
|---|
| 一般歸化 (第3條) | 繼續 5 年以上 | 必須具備 | 必須具備 |
| 配偶歸化 (第4條) | 繼續 3 年以上 | 免除 | 必須具備 |
考生常將「一般歸化」的五大要件直接套用於所有歸化類型。國籍法針對「我國國民之配偶」有特別寬減規定,不僅居留年限從5年降為3年,更直接免除了「財力或專業技能」的證明要求,以保障跨國婚姻家庭團聚權。
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人口販運防制法、國籍法、就業服務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外國護照簽證條例、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民法親屬編)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