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財政學大意112 年第 46 題單選題
根據中央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的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特別統籌分配稅款的財源?
D正確答案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第3條第1款款項總額的6%(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第3款其他收入;土地增值稅屬第2款,非特別統籌之財源。
為什麼答案是 D
土地增值稅規定在第3條第2款(縣市徵起收入20%),而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僅取自第1款的6%與第3款;第2款的土增稅不在內,故為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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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第3條第1款款項總額的6%(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第3款其他收入;土地增值稅屬第2款,非特別統籌之財源。
記辦法第6條第1款:特別統籌=『第3條第1款6%+第3款』。第1款只有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三種國稅,土增稅在第2款故出局,選D。
逐選項分析
A✕
營業稅屬第3條第1款(總收入減統一發票獎金後40%),其總額之6%列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
B✕
所得稅屬第3條第1款(總收入10%),其總額之6%列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
C✕
貨物稅屬第3條第1款(總收入10%),其總額之6%列入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
D✓ 正確
土地增值稅規定在第3條第2款(縣市徵起收入20%),而特別統籌分配稅款財源僅取自第1款的6%與第3款;第2款的土增稅不在內,故為正解。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財源歸屬(辦法第3、6條)
| 稅目/來源 | 所屬款項 | 是否為特別統籌財源 |
|---|
| 所得稅總收入10% | 第3條第1款 | 是(取總額6%) |
| 營業稅(減獎金後40%) | 第3條第1款 | 是(取總額6%) |
| 貨物稅總收入10% | 第3條第1款 | 是(取總額6%) |
| 土地增值稅(縣市徵起20%) | 第3條第2款 | 否(屬普通統籌) |
| 其他收入 | 第3條第3款 | 是(全數列入) |
本題陷阱在於把四個稅目並列,誘使考生以為都是國稅就都算特別統籌財源。關鍵是辦法第6條第1款明定特別統籌只取自『第3條第1款(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總額之6%+第3款其他收入』,而土地增值稅單獨規定在第3條第2款,不屬特別統籌財源,須選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