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具備國籍法第3條第1項之歸化要件,如有下列何情形,仍不得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A外國人因受家庭暴力而離婚且未再婚
B外國人與其配偶兩願離婚正確答案
C外國人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且有扶養其配偶之父母
D外國人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且與原配偶之兄弟姊妹仍有往來
答案與詳解
兩願離婚代表雙方合意解除婚姻關係,離婚後該外國人即喪失「中華民國國民配偶」之身分。由於《國籍法》第4條僅針對「因家暴離婚」設有例外保護規定,兩願離婚並不在此限,故無法再依外籍配偶之特殊身分申請歸化。本選項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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