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考-戶政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包括國籍法、戶籍法、姓名條例及涉外民事法律適用法)109 年第 4 題單選題
外國人為中華民國國民之配偶,具備國籍法第3條第1項之歸化要件,如有下列何情形,仍不得申請歸化中華民國國籍?
A外國人因受家庭暴力而離婚且未再婚
B外國人與其配偶兩願離婚正確答案
C外國人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且有扶養其配偶之父母
D外國人之配偶死亡後未再婚,且與原配偶之兄弟姊妹仍有往來
B正確答案
外國人配偶死亡或受暴離婚可縮短居留年限歸化,但兩願離婚者不適用此優惠。
為什麼答案是 B
兩願離婚屬雙方合意離婚,非因配偶死亡或受家暴等特殊事由,不符合縮短年限歸化要件,仍需符合一般歸化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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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外國人配偶死亡或受暴離婚可縮短居留年限歸化,但兩願離婚者不適用此優惠。
抓關鍵字:兩願離婚(合意離婚)非受暴、非配偶死亡,不在優惠對象內,選B。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因受家庭暴力離婚且未再婚者,屬國籍法特別保護對象,得縮短居留年限申請歸化。
B✓ 正確
兩願離婚屬雙方合意離婚,非因配偶死亡或受家暴等特殊事由,不符合縮短年限歸化要件,仍需符合一般歸化規定。
C✕ 陷阱
配偶死亡未再婚且扶養其父母,屬條文列舉之特殊情形,得申請歸化。
D✕ 陷阱
配偶死亡未再婚且與其兄弟姊妹仍有往來,屬條文列舉之特殊情形,得申請歸化。
外國人為我國國民配偶之歸化特殊情形對照
| 情形 | 是否得歸化(縮短年限) |
|---|
| 因受家庭暴力離婚且未再婚 | 可 |
| 配偶死亡未再婚,扶養其父母 | 可 |
| 配偶死亡未再婚,與其兄弟姊妹往來 | 可 |
| 兩願離婚(合意離婚) | 不適用特殊優惠,須符一般歸化要件 |
考生容易誤以為所有離婚情形皆可適用縮短年限歸化的優惠規定,但法律僅特別保護「受家庭暴力離婚」及「配偶死亡」等情形,兩願離婚屬雙方自願結束婚姻,非屬弱勢保護範疇,故不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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