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內政部警政署處理刑案現場作業程序規定,進入刑案現場人員應先利用時間拍照並記錄現場狀況,下列何種狀況並非現場紀錄之重點?
A被害者之家庭及交友狀況、前科紀錄正確答案
B現場物件之異常狀況、門、窗、電燈、電視、音響及其他家具之原始狀況
C溫度、氣味、顏色及聲音等易於消失之跡證
D犯嫌可能進入或離開之出入口動線等
答案與詳解
被害者家庭、交友、前科屬於背景調查與訪查階段的工作,要靠查訪、調資料才能取得,並非進入現場「利用時間拍照記錄」的標的,故為非重點。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