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刑法上之「性交」定義,下列何者錯誤?
A以性器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B以性器進入他人之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C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性器、肛門,或使之接合之行為
D以性器以外之其他身體部位或器物進入他人之口腔,或使之接合之行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這是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刑法第10條第5項第2款僅限性器、肛門,『口腔』不在其範圍;以器物或其他部位進入口腔不構成刑法上的性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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