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刑事鑑識人員類別犯罪偵查107 年第 10 題單選題
下列何種證據的形成,不符合「路卡交換原理」的敘述?
A性侵犯身上有被害人毛髮
B車禍被害人身上有胎痕
C指認人描述嫌犯特徵及過程正確答案
D犯嫌鞋底表面沾附之灰塵
C正確答案
路卡交換原理指兩物接觸必留痕跡,屬物理性物質轉移;指認為心理記憶陳述,非物質交換。
為什麼答案是 C
指認人的描述是基於視覺記憶的口頭陳述,屬人證/目擊證詞,並無任何物質在兩者間轉移,不是物證交換,故不符合路卡交換原理。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路卡交換原理指兩物接觸必留痕跡,屬物理性物質轉移;指認為心理記憶陳述,非物質交換。
看有無「物質轉移」:有實體沾附=符合;純記憶描述=不符合。
逐選項分析
A✕
加害人與被害人身體接觸,毛髮轉移到嫌犯身上,屬典型的生物跡證交換,完全符合路卡交換原理。
B✕
車輛輪胎與被害人身體接觸,胎痕印紋轉移到被害人身上,屬物理性痕跡交換,符合路卡原理。
C✓ 正確
指認人的描述是基於視覺記憶的口頭陳述,屬人證/目擊證詞,並無任何物質在兩者間轉移,不是物證交換,故不符合路卡交換原理。
D✕
嫌犯行走時現場灰塵沾附鞋底,現場物質轉移至嫌犯身上,是路卡交換原理最經典的應用。
路卡交換原理 (Locard's Exchange Principle)
| 核心概念 | 要件 | 常見跡證 | 排除類型 |
|---|
| 兩物接觸必留痕跡 | 物質性雙向轉移 | 毛髮、血液、纖維、灰塵、指紋、胎痕 | 純記憶陳述、目擊證詞 |
考生易誤以為「只要與案件有關的證據」都是路卡原理的產物。實則路卡原理專指「物質交換」的物理性痕跡,指認、描述屬供述證據(人證),與物證的交換邏輯完全不同,不可混為一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