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告訴乃論之罪」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告訴乃論之罪,如果要撤回告訴,應於第二審法院言詞辯論終結前撤回正確答案
B以告訴是否為訴訟要件,得將犯罪分為告訴乃論之罪與非告訴乃論之罪
C告訴乃論之罪,不僅是偵查發動的原因,亦是訴訟要件,如有欠缺即無法追訴、處罰
D告訴乃論之罪,如無得為告訴之人,檢察官得依職權指定代行告訴人
答案與詳解
錯誤。依刑事訴訟法第238條,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前」得撤回其告訴,而非第二審。本題為反向題,此即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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