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關於刑法第 185 條之 4 的發生交通事故逃逸罪之敘述,何者錯誤?
A騎腳踏車撞傷人後逃逸,不成立本罪
B開車超速失控肇事,撞壞停在路旁機車格之機車後逃逸,不成立本罪
C騎機車出車禍撞傷人後逃逸,若對於事故之發生無過失,不成立本罪正確答案
D開車超速撞傷人,留在現場打電話叫救護車前來救助,縱使沒立刻載被害人送醫,亦不成立本罪
答案與詳解
依刑法第185條之4第2項,駕駛人於發生交通事故致人死傷「係無過失者,減輕或免除其刑」,亦即無過失仍成立本罪,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並非不成立本罪。本選項敘述錯誤,故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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