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2 類科共用卷
國營聯招 地政國營聯招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11030單選題

下列何者為無效或效力未定之法律行為?

A17歲的甲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自己立下遺囑
B10歲的甲拿爸媽給他的零用錢到早餐店買三明治
C19歲的甲將其全新的iPhone智慧型手機送給18歲女友正確答案
D受輔助宣告20歲的甲到自助餐店買便當
答案與詳解
C
正確答案
民法上限制行為能力人的法律行為效力:純獲法律上利益或日常生活所需→有效;其他→效力未定;但遺囑7歲以上即可獨立立遺囑(民法第1186條)。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題目命題時(110年),成年為20歲,19歲甲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將全新iPhone贈與女友,屬「無償處分財產」,並非純獲法律上利益,亦非日常生活小額所需,依民法第79條,應得法定代理人允許,未得允許則效力未定。

考點:遺囑能力考點:日常生活所需考點:效力未定考點:輔助宣告效力
載入中…

想練更多政府採購法規、民法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