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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教育行政類科教育法規大意106 年第 25 題單選題

簡同學在國中校內發生重大違規事件,學校即通知簡同學之家長前來參與有關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根據家庭教育法之規定,經書面通知簡同學之家長多少次以上未出席者,該管主管機關得委託推展家庭教育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A二次以上
B三次以上正確答案
C四次以上
D五次以上
答案與詳解
B
正確答案
家庭教育法規定,書面通知家長3次以上未出席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主管機關得委託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逐選項解析

A二次以上次數錯誤✕ 錯誤
二次太少,家庭教育法給家長較多改正機會,並非兩次未到就介入訪視。
B三次以上三次訪視✓ 正確
正解。依家庭教育法規定,學生有重大違規事件或特殊行為時,學校應通知家長參與家庭教育諮商或輔導課程,經書面通知3次以上未出席者,主管機關得委託機構、團體進行訪視。
C四次以上✕ 易錯陷阱
D五次以上✕ 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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