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教育行政類科教育法規大意106 年第 40 題單選題
依據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之規定,專為身心障礙學生辦理之考試,於安排試場考生人數時,應考量考生所需之適當空間,一般試場考生人數不得超過多少人數?
D正確答案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規定,專為身障生辦理之考試,一般試場人數不得超過 30 人。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規定,專為身障生辦理考試時,一般試場人數不得超過 30 人,以確保適當應試空間。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規定,專為身障生辦理之考試,一般試場人數不得超過 30 人。
記口訣:『身障專試,一試三十』,最大 30 人為上限。
逐選項分析
A✕
五人過少,是特殊試場(如獨立試場、個別應試)的概念,並非一般試場上限。
B✕ 陷阱
十人為小型試場規模,常見於重度需求考生,但非本辦法對『一般試場』人數上限的規定。
C✕ 陷阱
二十人看似合理,易被誤選,但辦法明定上限為 30 人,非 20 人。
D✓ 正確
依身心障礙學生考試服務辦法規定,專為身障生辦理考試時,一般試場人數不得超過 30 人,以確保適當應試空間。
身障學生考試試場人數規範
| 試場類型 | 人數上限 | 適用對象 | 備註 |
|---|
| 一般試場 | 30 人 | 一般身障考生 | 本題答案 |
| 特殊試場 | 依需求 | 需特殊設備或服務者 | 如放大鏡、點字機 |
| 個別試場 | 1 人 | 重度需求考生 | 獨立空間應試 |
本題關鍵在『一般試場』的人數上限,考生易混淆為 20 人(C)。記住:身障專試一般試場『30 人』為天花板,空間才夠用,避免互相干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