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人員考試身障五等-教育行政類科教育法規大意106 年第 11 題單選題
根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參與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學生,不受強迫入學條例之規範
B本人或子女曾接受實驗教育及實驗教育相關團體代表,此二者之委員人數合計不得少於委員總人數五分之二
C有關機構實驗教育方面,於國民教育階段學生總人數不得超過二百五十人
D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機構實驗教育為落實適性發展,法規明文禁止以「認知測驗」或「在校成績」作為入學篩選標準。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同法第4條,機構實驗教育「不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選項稱「得」為錯誤敘述,正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機構實驗教育為落實適性發展,法規明文禁止以「認知測驗」或「在校成績」作為入學篩選標準。
實驗教育的核心精神就是打破傳統成績導向,看到「得以測驗結果或成績作為入學標準」直接抓出錯誤!
逐選項分析
A✕
依《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3條,參與國民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視同接受學校教育,不受《強迫入學條例》規範。敘述正確,故不選。
B✕ 陷阱
依103年原法規,此二者合計不得少於五分之二,敘述正確。107年修法後第10條將「具實驗教育經驗之校長/教學人員」也納入這五分之二的計算範圍。雖法規微調,但非本題要選的「錯誤」選項。
C✕
依同法第4條,機構實驗教育每班不得超過25人,國民教育階段總人數不得超過250人(高中階段為125人)。敘述正確,故不選。
D✓ 正確
依同法第4條,機構實驗教育「不得」以學生之認知測驗結果或學校成績評量紀錄作為入學標準。選項稱「得」為錯誤敘述,正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辦理方式與限制
| 辦理方式 | 學生人數限制 | 師生比 | 入學標準限制 |
|---|
| 個人實驗教育 | 學生個人 (在家庭或其他場所) | 無特別規定 | 無特別規定 |
| 團體實驗教育 | 3人以上,總人數以30人為限 | 無特別規定 | 無特別規定 |
| 機構實驗教育 | 每班≤25人;國教階段總人數≤250人;高中階段≤125人 | 不得高於 1:10 | 不得以認知測驗或學校成績為標準 |
實驗教育的初衷是提供體制外的多元選擇,若允許以「認知測驗」或「學校成績」作為入學門檻,將淪為變相的升學補習班或菁英學校,違背適性揚才的立法目的。法規明文規定「不得」以此為標準,選項故意改為「得」來誤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