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行政人員考試四等考試-移民行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09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雙務契約考點:虛構類型
行政處分所依據之事實,經依職權調查仍不能確定,得與人民和解,締結契約,稱為下列何種契約?
D正確答案
事實無法查明時,行政機關與人民互相讓步以終結爭執,即行政程序法第136條的和解契約。
逐選項解析
A雙務契約雙務契約✕ 易錯陷阱
雙務契約是人民與機關互負對待給付義務(如行政程序法第137條),重點在「互相給付」而非解決事實不明,與題旨不符。
B職權契約虛構類型✕ 錯誤
「職權契約」非行政程序法明文類型,為混淆選項。行政契約主要分「和解契約」與「雙務契約」兩大類,本選項屬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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