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04 年第 14 題單選題
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 30 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幾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 2 個月為限?
D正確答案
遺贈稅30萬以上繳現困難,可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且繳現困難者,可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遺贈稅30萬以上繳現困難,可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2期是舊制或混淆其他稅目的分期,現行遺贈稅法已修正為18期。
C✕ 陷阱
16期接近正解,易成陷阱,但法條明定為18期。
D✓ 正確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且繳現困難者,可申請分18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不超過2個月。
遺贈稅分期繳納要件
| 門檻 | 期數上限 | 每期間隔 | 申請時點 |
|---|
| 應納稅額30萬以上 | 18期以內 | 不超過2個月 | 納稅期限內向稽徵機關申請 |
遺贈稅分期繳納有兩道門檻必須同時滿足:稅額達30萬元以上,且證明繳現確有困難。考選部最愛在「期數」跟「間隔時間」設陷阱,因為這兩個數字容易跟其他稅目混淆。記住遺贈稅專屬口訣「18期、2個月」,意思是最多分18期,每期間隔不得超過2個月。分辨重點:看到「分期」先確認稅目是遺贈稅,再檢查期數有沒有超過18期,或間隔時間寫成1個月或3個月等其他數字。只要數字對不上就錯,這是最快的判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