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考-財稅行政稅務法規大意112 年第 38 題單選題
有關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繳的相關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A應納稅額在新臺幣 20 萬元以上且無法一次繳納現金,得於期限內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申請實物抵繳
B應納稅額在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得於期限內申請實物抵繳
C若抵繳之實物價格超過應納稅額者,應於變價後就賣得價款淨額,按抵繳時超過應納稅額部分占抵繳實物全部價額之比例,計算其應退還之價額正確答案
D若抵繳之實物價格超過應納稅額者,應於變價後就賣得價款淨額,減除應納稅額的部分,退還納稅義務人
C正確答案
實物抵繳門檻是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抵繳超過部分要按比例計算退還金額,選C。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規定超過應納稅額部分,須依「超過部分占抵繳實物全部價額之比例」計算應退還價額,敘述正確。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實物抵繳門檻是應納稅額30萬元以上,抵繳超過部分要按比例計算退還金額,選C。
先刪掉20萬(A錯),剩30萬選項比對「比例計算」vs「差額退還」,選比例計算的C。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門檻金額寫錯,法定應納稅額須在30萬元以上,非20萬元。
B✕ 陷阱
30萬元門檻正確,但漏掉「不能一次繳納現金」及「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抵繳的要件,敘述不完整。
C✓ 正確
依規定超過應納稅額部分,須依「超過部分占抵繳實物全部價額之比例」計算應退還價額,敘述正確。
D✕ 陷阱
退還方式錯誤,並非直接以賣得價款減除應納稅額退還,而是按比例計算應退還之價額。
遺產及贈與稅實物抵繳重點
| 項目 | 規定內容 |
|---|
| 申請門檻 | 應納稅額在新臺幣30萬元以上,且不能一次繳納現金 |
| 抵繳範圍 | 就現金不足繳納部分,以境內課徵標的物或易變價保管之實物一次抵繳 |
| 超過應納稅額之處理 | 變價後按超過部分占抵繳實物全部價額之比例,計算應退還之價額 |
考生常混淆抵繳門檻金額(20萬vs30萬),以及超過應納稅額部分的退還方式,誤以為是「賣得價款減應納稅額」而非法定的「比例計算」方式,容易選錯B或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