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mly題庫立即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刑法概要1109單選題

法院認定甲成立三項罪名,分別宣告 12 年有期徒刑、10 年有期徒刑、15 年有期徒刑。依刑法第 51 條之規定,法院得定下列何種執行刑?

A20 年有期徒刑正確答案
B10 年有期徒刑
C37 年有期徒刑
D12 年有期徒刑
答案與詳解
A
正確答案
數罪併罰定應執行刑,不得低於最重本刑(15年)、不得高於總和(37年),且有期徒刑上限30年。

為什麼答案是 A

20年落在15年(最重單罪)至30年(有期徒刑上限)之間,符合刑法第51條第5款之定應執行刑規則,合法。

考點:合法執行刑考點:低於下限考點:超過30年上限
載入中…

刑法概要 相關題目

想練更多刑法概要考古題?

Examly 收錄 38 萬+ 道歷屆題目,每題都有像這樣的精選詳解。免費下載,立即開練。

Download on theApp Store即將推出Google Play
黑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