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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類科刑法概要11014單選題

有關刑法第 165 條湮滅證據罪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行為人湮滅自己犯罪之證據,亦成立本罪
B不論是刑事、民事或行政案件之證據,均為本罪之客體
C警察不受理民眾報案,屬本罪之偽造證據行為
D警察將扣案毒品倒至小便斗,係屬本罪之湮滅證據行為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D
正確答案
刑法第165條湮滅證據罪僅限「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自己湮滅不罰。

為什麼答案是 D

扣案毒品是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重要證據,警察將其倒入小便斗銷毀,符合「湮滅」他人刑事證據的行為,成立本罪(另可能涉貪瀆)。

考點:限他人案件考點:限刑事案件考點:非證據客體考點:湮滅他人刑事證據
載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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