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普通地上權讓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地上權人無須得土地所有人之同意,原則上得自由將其權利讓與他人
B地上權人讓與地上權時,不得與其建築物或工作物分離而為單獨讓與
C地上權人與土地所有人約定地上權不得讓與者,該約定應經登記,始得對抗第三人
D地租之約定未經登記者,地上權讓與時,受讓人仍應承擔前地上權人積欠之地租,並連帶負清償責任正確答案
答案與詳解
依民法第836條之1,地租約定未經登記者,不得對抗第三人(受讓人)。受讓人既不受拘束,更無承擔前手積欠地租並連帶清償之理,本項敘述顛倒法理,為錯誤選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