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公務員法(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大意106 年第 16 題單選題考點:公職人員與關係人考點:公職人員範圍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下列人員何者為公職人員之關係人?
A行政執行官之兄弟正確答案
B法院書記官之配偶
C國立大學教務長之父母
D地政事務所登記業務承辦人之子女
A正確答案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1項第9款,行政執行官為公職人員;同法第3條第1項第2款規定,公職人員之二親等以內親屬為關係人,兄弟屬二親等親屬,故為關係人。
逐選項解析
A行政執行官之兄弟公職人員與關係人✓ 正確
行政執行官明列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1項第9款之公職人員,其兄弟屬二親等以內親屬,依同法第3條第1項第2款為關係人。
B法院書記官之配偶公職人員範圍✕ 易錯陷阱
法院書記官未明列於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2條第1項各款之公職人員範圍,故其配偶不構成本法所稱之關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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