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所屬事業機構新進職政府採購法規、經濟學102 年第 45 題單選題考點:詐欺罪要件考點:特別法優先
依照新修正的刑法規定,公營事業的員工不再屬於刑法上的公務員,但是辦理採購的公營事業員工在審標、議價之際,接受廠商的賄賂,足以構成何項罪名?
C正確答案
公營事業採購員工雖非刑法公務員,但辦採購時受賄仍依貪污治罪條例成立貪污罪,而非詐欺或背信。
逐選項解析
A詐欺罪詐欺罪要件✕ 錯誤
詐欺罪係以欺騙手段使人交付財物為構成要件,採購員工接受廠商賄賂並不符合詐欺罪的要件,故非本題答案。
B背信罪特別法優先✕ 易錯陷阱
背信罪(刑法第342條)雖亦可能涉及違背委任關係,但貪污治罪條例對採購人員受賄有更直接的特別規定,應優先適用特別法,故背信罪非本題正解。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