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侵害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效果,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只要符合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第16條合理使用之條件,就不致生侵害專用權之結果
B侵害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最重得處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之有期徒刑
C專用權被侵害之請求權自知有侵害及損害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正確答案
D專用權被侵害之請求權人僅得請求賠償所能證明之實際損害額,若無從證明者即不得為主張
C正確答案
專用權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準用民法規定,自知悉起2年、自侵權行為起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為什麼答案是 C
侵害專用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準用民法侵權行為時效規定,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為正確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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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專用權侵害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準用民法規定,自知悉起2年、自侵權行為起10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看到「請求權消滅時效」就先想民法侵權行為時效架構,2年/10年是關鍵數字。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合理使用仍須依第16條第2項註明出處,未註明仍可能構成侵害,並非「一律不致侵害」。
B✕ 陷阱
刑度數字為命題者虛構或錯置,該條例對侵害專用權主要規定民事賠償責任,此刑度敘述不正確。
C✓ 正確
侵害專用權之損害賠償請求權,準用民法侵權行為時效規定,自知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為正確敘述。
D✕ 陷阱
若被害人不能證明實際損害額,法律仍設有酌定賠償額之機制,並非完全不得主張,此選項過於絕對。
侵害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效果
| 項目 | 內容說明 |
|---|
| 責任性質 | 僅有民事責任(排除侵害、防止侵害、損害賠償),無刑事責任。 |
| 賠償計算 | 1. 實際損害與所失利益;2. 侵害人所得利益;3. 法定賠償額(不易證明時,5萬~300萬;故意且情節重大可至600萬)。 |
| 請求權時效 | 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10年。 |
| 合理使用 | 雖符合合理使用條件,原則上仍應「註明出處」。 |
考生易誤把「合理使用」當作絕對免責事由(選項A),或誤植刑事處罰內容(選項B),也容易忽略法律對「無法證明損害額」設有酌定機制(選項D),因而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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