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勞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在自由港區內從事貿易、倉儲、物流或貨櫃集散與運送之企業,不論其員工數多寡,均應僱用百分之三以上之原住民勞工
B自由港區事業未足額僱用原住民勞工時,應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定期向原住民族委員會繳納就業代金
C國際機場園區內設置或毗鄰之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勞工,亦應適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之規定正確答案
D自由港區事業繳納之就業代金,應納入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
C正確答案
自貿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規定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已有明文,不是額外準用,故C說法錯誤
為什麼答案是 C
國際機場園區內自貿港區事業之僱用原住民規定,本身條例已直接規範,並非另外「適用」他項規定,敘述有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自貿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規定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已有明文,不是額外準用,故C說法錯誤
看到「亦應適用...條例」這種疊床架屋敘述就要懷疑,本身條例已規範完整,不需再另外適用。
逐選項分析
A✕
自貿港區事業從事特定業務者,不論員工人數,均應僱用一定比例原住民勞工,此為正確敘述。
B✕
未足額僱用者應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繳納代金,此為正確敘述。
C✓ 正確
國際機場園區內自貿港區事業之僱用原住民規定,本身條例已直接規範,並非另外「適用」他項規定,敘述有誤,為題目要選的錯誤選項。
D✕
就業代金應納入原住民族就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此為正確敘述。
自由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勞工規定對照
| 事業類型 | 適用法規 | 未足額處理 |
|---|
| 一般自由港區事業 | 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第11條 | 繳納就業代金至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專戶 |
| 國際機場園區內或毗鄰之自由港區事業 |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21條(排除前條例適用) | 依本特別條例辦理 |
選項C刻意用「亦應適用」的字眼,讓考生誤以為國際機場園區內的自貿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規定是另外準用其他條例,實際上該規定已內建於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本身,屬於重複或誤導性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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