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不屬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振興發展第3期六年計畫之內容?
A委託專家學者翻譯出版原住民族重要歷史文獻
B製作包括原住民族主題戲劇及歌舞劇之原住民族大型展演
C辦理各類原住民族藝文主題競賽
D推動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專用權之保護與授權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原民會第3期六年計畫聚焦「文化振興發展」:文獻、展演、藝文競賽;智慧創作保護另有專法處理。
為什麼答案是 D
智慧創作專用權保護與授權係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辦理,屬專法智財權保護機制,不屬文化振興發展六年計畫範疇。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原民會第3期六年計畫聚焦「文化振興發展」:文獻、展演、藝文競賽;智慧創作保護另有專法處理。
看到「智慧創作專用權」直覺想到《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屬專法保護,非文化振興計畫內容。
逐選項分析
A✕
翻譯出版原住民族重要歷史文獻屬於文化保存與振興工作,明列於第3期六年計畫中,為計畫推動項目之一。
B✕
製作原住民族戲劇、歌舞劇等大型展演,是推廣原民文化能見度的重要手段,屬計畫內的藝文展演項目。
C✕
辦理各類原住民族藝文主題競賽鼓勵族人參與文化創作,屬文化振興的具體推動活動,納入計畫內容。
D✓ 正確
智慧創作專用權保護與授權係依《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辦理,屬專法智財權保護機制,不屬文化振興發展六年計畫範疇。
D 選項敘述本身確實是原民會業務,但屬於「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的專法執行範疇,而非「文化振興發展六年計畫」的計畫內容。考生易因看到「原住民族」關鍵字就誤認全都是計畫項目,要分辨業務歸屬於哪個法規或計畫。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原住民族行政及法規、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