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局 專業職(二)外勤 郵遞業務郵政法規大意114 年第 9 題單選題
依郵政法規定,補償金確定後,應通知受領補償人。補償金請求權,自受領補償人收到通知之日起,逾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D正確答案
郵政法規定補償金確定後,受領補償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補償金請求權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
為什麼答案是 D
完全符合規定。補償金確定並通知後,受領人擁有5年的時間可以行使補償金請求權。
考點:幹擾選項考點:民法時效混淆考點:補償金請求權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郵政法規定補償金確定後,受領補償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補償金請求權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
秒解口訣:「查、賠6個月,領錢5年」。題幹問「補償金確定後...收到通知」,屬於領錢階段,直接選5年。
逐選項分析
A幹擾選項✕
2年並非郵政法中任何郵件請求權的消滅時效,屬幹擾選項。
B民法時效混淆✕
3年雖為民法部分短期時效,但郵政法針對補償金請求權有特別規定為5年,不適用此選項。
C幹擾選項✕
4年並非郵政法規定的時效期間,純屬數字幹擾。
D補償金請求權✓ 正確
完全符合規定。補償金確定並通知後,受領人擁有5年的時間可以行使補償金請求權。
郵政法各類請求權消滅時效比較
| 權利型別 | 起算點 | 消滅時效 |
|---|
| 查詢權 | 自郵件交寄之日起 | 6個月 |
| 補償請求權 | 自郵件交寄之日起 | 6個月 |
| 補償金請求權 | 自收到通知之日起 | 5年 |
考生極易將「補償請求權」(交寄起6個月)與「補償金請求權」(收到通知起5年)混淆。題幹明確指出「補償金確定後...收到通知之日」,代表已經進入領取補償金的階段,故時效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