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三等-漁業技術類科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105 年第 3 題單選題考點:罰鍰授權考點:勒令停工
依照地方制度法之規定,地方自治團體無權裁處下列何種行政罰?
A罰鍰
B勒令停工
C停止營業
D公布違反義務者之姓名或名稱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地方自治團體得以自治條例處罰鍰及特定行為限制類行政罰;公布姓名屬名譽罰,不在地方制度法授權範圍內。
逐選項解析
A罰鍰罰鍰授權✕ 錯誤
罰鍰是地方制度法明文允許自治條例規定的行政罰類型。題目問「無權裁處」,罰鍰正是地方自治團體最典型、最常考的可處罰種類,因此不能選。
B勒令停工勒令停工✕ 錯誤
勒令停工屬於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的不利處分,地方制度法明文列入地方自治團體得規定的其他種類行政罰,故不是本題要找的無權項目。
立即註冊,看完整詳解
這題的完整詳解,註冊就能看 · 每天 2 題免費
精選詳解- 完整逐選項解析
- 秒殺解題技巧與破題關鍵
- 關鍵知識表整理
- 陷阱與易錯提醒
- 同考點歷屆題庫連續刷題與錯題本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