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五等考試-資訊組公民與英文112 年第 1 題單選題
甲為生活困頓的低收入戶,於某日凌晨拾荒時遭酒駕車輛撞傷,肇事者拒不賠償。試問,甲得向下列何機構提出申請,由該機構指派律師,免費為甲提出訴訟向肇事者求償?
A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
B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C法務部保護司
D法律扶助基金會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低收入戶要免費指派律師打民事求償訴訟,標準答案就是法律扶助基金會。
為什麼答案是 D
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是為無資力或無法受到適當法律保護者提供法律扶助;低收入戶遭撞傷、需對肇事者求償時,可向法扶會申請,由其審查後指派扶助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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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低收入戶要免費指派律師打民事求償訴訟,標準答案就是法律扶助基金會。
看到「低收入戶、無資力、免費律師、提訴訟」四字訣,直接鎖定法扶會。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容易讓人想到「酒駕撞傷」是犯罪被害,但本題重點不是被害人保護或補償,而是由機構指派律師免費提出求償訴訟,這是法律扶助制度的典型功能。
B✕ 陷阱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主管社會救助、福利服務等政策,低收入戶資格雖與其業務有關,但它不是受理民眾申請免費律師並代為訴訟的機構。
C✕
法務部保護司主要涉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更生保護、觀護等法務行政業務,不是一般民眾因經濟困難申請扶助律師提起民事求償訴訟的窗口。
D✓ 正確
法律扶助基金會就是為無資力或無法受到適當法律保護者提供法律扶助;低收入戶遭撞傷、需對肇事者求償時,可向法扶會申請,由其審查後指派扶助律師。
弱勢者法律救濟機構速判
| 關鍵字 | 應找機構 | 主要功能 | 本題判斷 |
|---|
| 低收入戶+免費律師+訴訟 | 法律扶助基金會 | 指派扶助律師、訴訟代理 | 正解 |
| 生活困難、補助、福利 | 社政機關 | 社會救助與福利服務 | 不是訴訟律師窗口 |
| 犯罪被害、保護服務 | 被害人保護體系 | 保護、協助、補償等 | 易混淆 |
| 觀護、更生、法務行政 | 法務部相關單位 | 刑事司法行政 | 非本題重點 |
題幹故意放入「酒駕撞傷」引你選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但真正問的是誰能指派律師免費提起求償訴訟。考選部最愛用事件背景干擾,核心字是低收入戶與免費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