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物理治療師受僱於A醫院時,A醫院請他以物理治療專業製作衛教單張,無另訂契約。他離職後,醫院持續製作單張發放,醫院的行為是否恰當?
A不恰當,衛教單張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應屬於治療師,醫院不應該繼續印製
B恰當,衛教單張的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均屬於醫院,因此醫院可以繼續印製
C恰當,衛教單張的著作人格權屬於治療師,但著作財產權屬於醫院,因此醫院可以繼續印製正確答案
D不恰當,衛教單張的著作人格權屬於醫院,但著作財產權應屬於治療師,醫院不應該繼續印製
答案與詳解
正確。王物理治療師是在受僱於醫院期間,因專業職務完成衛教單張,且無另訂契約;因此著作人格權屬治療師,著作財產權屬醫院,醫院可繼續印製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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