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會計師稅務法規111 年第 18 題單選題
甲 107 年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國稅局查獲漏報其他所得,向其補徵稅額新臺幣 50 萬元,繳款書繳納期間為 109 年 9 月 1 日至 109 年 9 月 10 日。嗣甲因受風災影響,依稅捐稽徵法第 26 條規定,於 109 年 9 月 2 日向國稅局申請延期繳納,經國稅局核准延期繳納,變更繳納期間為 109 年 9 月 11 日至 109 年 12 月 10 日,該筆稅款之徵收期間於何時屆滿?(題目及選項之期日或期間末日均非例假日)
A114 年 9 月 9 日
B114 年 9 月 10 日
C114 年 12 月 9 日
D114 年 12 月 10 日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稅捐徵收期間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展延後以新繳納期間末日之翌日為起算點。
為什麼答案是 D
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徵收期間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展延後繳納期間末日為109/12/10,翌日109/12/11起算5年,徵收期間於114/12/10屆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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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稅捐徵收期間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展延後以新繳納期間末日之翌日為起算點。
展延後繳納期間末日為109/12/10,翌日109/12/11起算5年,屆滿日為114/12/10。
逐選項分析
A✕
以原繳納期間末日109/9/10為基礎再減一日,計算基礎與起算方式均錯誤。
B✕ 陷阱
此為以「原繳納期間末日109/9/10」起算5年之答案,忽略已核准展延,徵收期間應以展延後期間末日翌日起算。
C✕ 陷阱
陷阱選項:展延後末日109/12/10再加5年減1日。但徵收期間屆滿日應與起算基準日「同月同日」,非減1日。
D✓ 正確
依稅捐稽徵法第23條,徵收期間5年自繳納期間屆滿翌日起算。展延後繳納期間末日為109/12/10,翌日109/12/11起算5年,徵收期間於114/12/10屆滿。
稅捐徵收期間計算步驟
| 步驟 | 內容 | 本題適用 | 日期 |
|---|
| 1 | 確認繳納期間末日 | 展延後末日 | 109/12/10 |
| 2 | 翌日為起算日 | 末日+1 | 109/12/11 |
| 3 | 加計5年徵收期間 | 5年後同月同日 | 114/12/10 |
| 4 | 徵收期間屆滿日 | 正解 | 114/12/10 |
稅捐徵收權時效的起算,考選部最愛考「展延後重新計時」這個點。關鍵判斷:只要納稅人申請展延獲准,原本的繳納期間就失效了,必須以新的展延後期間末日之翌日重新起算5年。很多人會誤以為展延只是延後繳納,徵收期間還是從原繳納期算起,這就錯了。另一個陷阱是屆滿日的計算:5年後要算到「同月同日」,不是減1日,例如113年1月15日起算,到118年1月15日才屆滿。實務上只要記住兩個鐵則:有展延就從展延後期間末日翌日算起,期滿日就是起算日往後推5年的同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