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28 題單選題
下列何者非屬行政事實行為?
A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系統所傳送之國家級警報
B依政府採購法將擅自減省工料情節重大之不良廠商刊登於政府公報正確答案
C警察機關提供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D土地登記簿加註特定土地現於訴訟繫屬中
B正確答案
行政事實行為不生法律效果;依政府採購法刊登不良廠商於公報會產生停權效果,屬行政處分。
為什麼答案是 B
依政府採購法刊登不良廠商於公報,會直接發生「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之停權法律效果,屬行政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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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事實行為不生法律效果;依政府採購法刊登不良廠商於公報會產生停權效果,屬行政處分。
判斷是否「直接發生法律效果」。刊登公報會導致廠商被停權(限制投標),屬行政處分;其餘僅為資訊提供或事實記載。
逐選項分析
A✕
國家級警報僅為災害警告與資訊提供,不直接對人民發生法律上權利義務之變動,屬行政事實行為。
B✓ 正確
依政府採購法刊登不良廠商於公報,會直接發生「一定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之停權法律效果,屬行政處分。
C✕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僅為警察機關提供之專業意見與事實陳述,供後續參考,不生直接法律效果,屬行政事實行為。
D✕
土地登記簿加註訴訟繫屬,僅為客觀事實狀態之記載與公示,未直接創設或變更物權,屬行政事實行為。
行政行為類型辨析
| 行為類型 | 定義/特徵 | 本題選項對應 |
|---|
| 行政處分 | 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為 | B (刊登公報產生停權效果) |
| 行政事實行為 | 不以發生法律效果為目的,僅生事實上效果 | A (警報)、C (研判表)、D (加註) |
考生易將「刊登公報」誤認為單純的資訊公開(事實行為)。但依政府採購法,刊登公報會觸發停權效果,直接限制廠商投標資格,故為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