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38 題單選題
關於行政程序法期間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人民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經移送有管轄權之機關者,須再次提出申請
B期間之末日為星期六者,以其次星期一下午為期間末日
C申請人因不諳法令,不能於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得申請回復原狀
D除法規另有規定外,行政機關應訂定人民申請之處理期間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本題考行政程序法「期間」四大常考點:移送視為已申請、週六到週一上午、回復原狀須不可歸責、人民申請應訂處理期間。
為什麼答案是 D
對。行政機關對人民依法規提出的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並公告。若機關沒有訂定,行政程序法另設有預設處理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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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本題考行政程序法「期間」四大常考點:移送視為已申請、週六到週一上午、回復原狀須不可歸責、人民申請應訂處理期間。
看到「星期六→星期一下午」先刪;看到「不諳法令」先刪;人民依法申請,機關原則要訂處理期間。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錯。人民在法定期間內提出申請,即使一開始送到無管轄權機關,只要依規定移送有管轄權機關,法律效果是視同已在期間內向正確機關提出,無須再申請。
B✕ 陷阱
錯。期間末日為星期六時,行政程序法的特別規則是以其次星期一「上午」為期間末日,不是星期一下午。考選部很愛用上午、下午偷換時間點。
C✕ 陷阱
錯。回復原狀不是只要不懂法律就可以。必須是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申請人的事由,導致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申請;單純不諳法令通常不符合要件。
D✓ 正確
對。行政機關對人民依法規提出的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並公告。若機關沒有訂定,行政程序法另設有預設處理期間。
行政程序法期間規定速記
| 考點 | 正確規則 | 常見陷阱 | 本題選項 |
|---|
| 誤向無管轄機關申請 | 移送後視為已向有管轄機關申請 | 誤以為人民要重送 | A錯 |
| 週六為期間末日 | 以次星期一上午為末日 | 把上午改成下午 | B錯 |
| 回復原狀 | 限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事由 | 把不諳法令當理由 | C錯 |
| 人民申請處理期間 | 原則應按類別訂定並公告 | 忽略除法規另有規定外 | D對 |
行政程序法期間規定有四大必考點。移送管轄時,收受機關當天就算申請日,不用重跑流程。期間末日碰到週六日,順延到下週一「上午」送達都算準時,考選部常把上午改下午騙人。回復原狀的門檻是「不可歸責於己」的事由耽誤期間,像突發重病、天災,不是因為「不懂法律」就能主張。人民主動申請案件,機關必須訂處理期間並告知,不能無限期擺爛。這四條是實務最常見的程序爭議,建議用口訣記關鍵字:移送當天算、週一上午到、不可歸責事、處理需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