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45 題單選題
依行政訴訟法規定,下列何者非屬當事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之事件?
A高等行政法院高等行政訴訟庭管轄之環境保護事件
B適用通常訴訟程序之聲請重新審理事件
C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再審事件
D由具備專利師資格代理之專利行政事件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行政訴訟強制律師代理看行政訴訟法第49條之1;專利行政事件可由具專利師資格者代理,故非必委律師。
為什麼答案是 D
專利行政事件中,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依法得作為非律師訴訟代理人。題目問「非屬應委任律師」者,D 正是把律師代理改成專利師資格代理,所以應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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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行政訴訟強制律師代理看行政訴訟法第49條之1;專利行政事件可由具專利師資格者代理,故非必委律師。
看到「環保、都計、再審、重新審理」多半進強制律師;看到「專利師資格代理」就是例外,選 D。
逐選項分析
A✕
高等行政法院管轄的環境保護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事件,屬行政訴訟法列明的強制律師代理事件。題目問「非屬」,所以 A 雖然敘述方向正確,但不是本題要選的答案。
B✕
適用通常訴訟程序的聲請重新審理事件,明列於強制律師代理範圍。考選部很愛把「重新審理」和「再審」分開考,兩者在本條中都可能進入強制代理框架。
C✕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本身屬高專業、影響廣泛的行政訴訟類型;其再審事件也屬行政訴訟法第49條之1所列強制律師代理事件,不是本題的例外答案。
D✓ 正確
專利行政事件中,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依法得作為非律師訴訟代理人。題目問「非屬應委任律師」者,D 正是把律師代理改成專利師資格代理,所以應選。
強制律師代理與例外快速對照
| 考點 | 典型事件 | 是否應委任律師 | 本題選項 |
|---|
| 高等行政法院環保事件 | 環境保護第一審通常訴訟程序 | 是 | A |
| 通常程序重新審理 | 通常訴訟程序之聲請重新審理 | 是 | B |
| 都市計畫再審 | 都市計畫審查程序之再審 | 是 | C |
| 專利師代理 | 專利行政事件由具專利師資格者代理 | 非必然委任律師 | D |
行政訴訟強制律師代理的例外,分成兩種完全不同的概念:一種是「這類案件根本不用強制委任」(像簡易訴訟程序、交通裁決類),另一種是「雖然強制委任,但可以找律師以外的專業人士」。專利行政事件屬於後者,仍然要委任專業代理人,只是專利師跟律師都可以,不是說可以自己打。環保、都計、重新審理這些都是典型的強制律師代理事件,沒有例外空間。判斷關鍵在於:先看事件類型要不要強制代理,再看如果要強制,能不能用其他專業資格替代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