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戶政類科行政法概要113 年第 40 題單選題
依訴願法規定,訴願提起之期間,為下列何者?
D正確答案
訴願期間是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看到訴願期間直接選30日。
為什麼答案是 D
正確。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為之;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則自知悉時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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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訴願期間是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看到訴願期間直接選30日。
行政救濟期間常考數字:訴願提起=30日;不是10日、15日、20日。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10日不是一般訴願提起期間。考選部常用10日混淆其他程序中的補正、移送或回復原狀等短期間,但本題問的是最基本的訴願提起期間。
B✕ 陷阱
15日並非訴願法規定的訴願提起期間。遇到行政法期間題,先抓題幹關鍵字「訴願提起」,不要被常見短期日數帶走。
C✕ 陷阱
20日不是訴願提起的法定期間。本題沒有問行政機關處理期限或其他救濟程序,只問人民提起訴願的期間,應回到訴願法第14條。
D✓ 正確
正確。訴願之提起,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30日內為之;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者,則自知悉時起算。
訴願提起期間速記
| 考點 | 期間 | 起算點 | 考試關鍵字 |
|---|
| 訴願提起 | 30日 | 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 | 提起訴願期間 |
| 利害關係人提起訴願 | 30日 | 知悉時起算 | 非處分相對人 |
訴願法第14條規定訴願期間為「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次日起30日內」。考生最容易在期間數字上失分,因為行政程序中充斥各種期限:陳述意見通知10日、復審15日、聲明異議也有不同天數。出題者就是要測試你能否在多個數字中精準辨識。判斷準則很直白:只要題幹關鍵字出現「訴願提起期間」或「不服行政處分提訴願」,不用多想其他程序,答案直接鎖定30日。這是訴願制度的基本門檻規定,也是所有行政救濟期間中最常考的數字,務必與其他10日、15日、20日的程序期限做清楚區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