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業務性質特殊,工作通常下午才開始,也經常有夜間工作需求,因此希望透過勞動基準法規定,將兩週內之正常工時,分配到其他工作日,增加人力運用彈性。但雇主跟工會素有糾紛,因此雇主擬召開勞資會議之方式通過。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雇主應獲得工會之同意,但雇主跟工會不睦,因此雇主可以通知工會其決定,表示工會如3天內未附理由拒絕,視同同意
B雖然有工會之企業應由工會同意,但勞資會議之決議也具有代表性,兩者擇一獲得同意就可以
C企業內有工會時,應獲得工會之同意,不得以勞資會議決議取代之正確答案
D如果企業確實有彈性工時需求,可請求工會同意,工會不同意時,才可以改透過勞資會議同意之方式進行變更
C正確答案
勞基法變形工時程序有嚴格位階:有工會者必須工會同意,無工會才可勞資會議決議,不得跳過工會。
為什麼答案是 C
正解。依勞基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變形工時須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才經勞資會議同意。有工會時不得以勞資會議決議取代工會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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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勞基法變形工時程序有嚴格位階:有工會者必須工會同意,無工會才可勞資會議決議,不得跳過工會。
口訣:『先工會、再勞資會議』,有工會就不能用勞資會議取代,兩者非擇一關係。
逐選項分析
A✕
勞基法並無「通知後3天未拒絕視為同意」的擬制同意規定,此為雇主單方捏造程序,違反工會同意權之保障。
B✕ 陷阱
工會與勞資會議並非「擇一」關係,而是「位階關係」。有工會必須先經工會同意,不能繞過工會直接用勞資會議,此為常見誤解陷阱。
C✓ 正確
正解。依勞基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變形工時須經工會同意;無工會者才經勞資會議同意。有工會時不得以勞資會議決議取代工會同意權。
D✕ 陷阱
工會不同意時,雇主不能「改走勞資會議」作為備案。工會不同意就是不同意,沒有替代程序,否則工會同意權形同虛設。
勞基法變形工時同意程序
| 企業狀態 | 同意程序 | 可否替代 | 法源 |
|---|
| 有工會 | 必須工會同意 | 不可用勞資會議取代 | 勞基法§30 |
| 無工會(30人以上) | 勞資會議同意 | — | 勞基法§30 |
| 無工會(未滿30人) | 仍須報主管機關 | — | 勞基法§30-1 |
最大陷阱是把工會同意與勞資會議誤解為「擇一」或「備案」關係。實際上是「位階」關係:有工會就鎖定工會程序,不容許雇主因與工會不睦就繞道。此設計正是為防止雇主架空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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