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05 年第 33 題單選題
關於人民得以之為聲請釋憲對象者,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私人契約正確答案
B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地方自治條例
C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判例
D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最高法院決議
A正確答案
舊制官方答案為 A,因私人契約不是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但現行法下判例、決議已不再當然可作為獨立聲請客體,答案已不適用。
為什麼答案是 A
錯誤。私人契約雖可能被法院於個案中解釋或適用,但其本質是私人間法律行為,不是法律、命令或法規範;舊制下不得作為人民聲請釋憲的客體,現行法下也不能把契約本身當作法規範審查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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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舊制官方答案為 A,因私人契約不是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但現行法下判例、決議已不再當然可作為獨立聲請客體,答案已不適用。
1. 題目關鍵是「人民聲請釋憲/憲法審查的客體」:舊大審法時代限於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律或命令,釋字第374號並將判例、最高法院決議視同命令。2. 私人契約是私法自治下當事人間的意思表示,不是國家制定或發布的法規範,因此不能作為人民聲請釋憲之審查客體。3. 地方自治條例屬自治法規,具有法規範性質,舊制及現行法下均可成為法規範審查對象。4. 但現行憲法訴訟法已取代大審法,且大法庭新制後判例、決議制度廢除,法院組織法第57條之1第3項所設3年過渡期間已屆滿;2026年時不得再單獨以判例、決議為法規範審查客體。5. 因此若以舊制命題,錯誤為 A;若以2026現行法作答,A、C、D均有問題,單選題應修正或送分。
逐選項分析
A✓ 正確
錯誤。私人契約雖可能被法院於個案中解釋或適用,但其本質是私人間法律行為,不是法律、命令或法規範;舊制下不得作為人民聲請釋憲的客體,現行法下也不能把契約本身當作法規範審查標的。
B✕
正確。地方自治條例是地方自治團體依地方制度法制定的自治法規,具有一般性、抽象性與外部法規範效力;若為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且有違憲疑義,得作為法規範憲法審查對象。
C✕
舊制下正確,現行法下不再當然正確。依釋字第374號,舊制將判例視同命令,人民得就確定終局裁判所援用之判例聲請釋憲;但判例制度已配合大法庭新制廢除,且過渡期間已屆滿,2026年不得再單獨以判例作為法規範審查客體。
D✕
舊制下正確,現行法下不再當然正確。依釋字第374號,舊制承認最高法院決議具通案拘束效果,得視同命令受違憲審查;但決議制度已廢除,法院組織法過渡規定期限屆滿後,2026年不得再單獨以最高法院決議作為法規範審查客體。
本題陷阱在於混用舊制與新制:舊制考點是「私人契約不是法律或命令」,所以官方答案 A;但2022年憲法訴訟法施行、2019年大法庭新制廢除判例與決議後,C、D在2026年已不能再照舊制直接判為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