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中華民國憲法與消防警察專業英文105 年第 8 題單選題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何者非屬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之警察機關?
A被告執行拘提之司法警察
B依據行政執行法執行拘提管收之行政執行處執行員
C依據刑事訴訟法對通緝犯逕行逮捕之司法警察官
D依據刑事訴訟法對現行犯進行逮捕之一般人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採廣義功能說,但仍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機關或人員;一般人逮捕現行犯只是法律特別授權,非警察機關,故選D。
為什麼答案是 D
不屬於,為本題答案。刑事訴訟法雖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但一般人不是國家機關,也不是依法執行公權力職務之人員;且憲法第8條第1項本身即說「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因此一般人逮捕現行犯不是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採廣義功能說,但仍指依法行使公權力之機關或人員;一般人逮捕現行犯只是法律特別授權,非警察機關,故選D。
1. 先抓題目關鍵:問「非屬」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2. 依司法院釋字第588號,警察機關並不限於組織法上的警察,而是凡法律為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賦予機關或人員得使用干預、取締等強制手段者,均屬廣義警察機關。3. A司法警察執行拘提、C司法警察官逮捕通緝犯,均屬刑事司法強制處分之執行人員。4. B行政執行處執行員執行拘提、管收,正是釋字第588號明示可納入廣義警察機關者。5. D一般人雖得依刑事訴訟法逮捕現行犯,但憲法第8條第1項已將「現行犯之逮捕」另列由法律規定,且一般人不是國家機關或依法執行公權力之人員,所以非屬警察機關。
逐選項分析
A✕
屬於。刑事訴訟法規定拘提由司法警察或司法警察官執行;司法警察依法執行拘提,是國家刑事追訴程序中行使強制力之人員,屬憲法第8條第1項廣義警察機關範圍。
B✕
屬於。釋字第588號即針對行政執行法拘提、管收制度說明: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採廣義,不限於形式警察;行政執行處執行員依法院裁定執行拘提、管收,屬依法行使干預、取締強制手段之人員。
C✕
屬於。通緝經通知或公告後,司法警察官得拘提或逕行逮捕被告;司法警察官依法逮捕通緝犯,是國家刑事偵查、追訴程序中的強制權行使,屬廣義警察機關。
D✓ 正確
不屬於,為本題答案。刑事訴訟法雖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但一般人不是國家機關,也不是依法執行公權力職務之人員;且憲法第8條第1項本身即說「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因此一般人逮捕現行犯不是憲法第8條第1項所稱警察機關。
關鍵知識表
| 概念 | 判斷標準 | 本題適用 |
|---|
| 憲法第8條第1項警察機關 | 採廣義功能說,不限形式警察 | 司法警察、司法警察官、行政執行處執行員可包括在內 |
| 廣義警察機關 | 法律為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賦予機關或人員干預、取締、強制手段 | 行政執行處執行員執行拘提管收屬之 |
| 現行犯逮捕 | 憲法明文交由法律另定;刑訴法規定不問何人得逕行逮捕 | 一般人可逮捕現行犯,但不是警察機關 |
| 解題關鍵 | 問「非屬」而非問「得否逮捕」 | D雖可逮捕現行犯,但不具警察機關身分 |
不要把「有權逮捕」直接等同於「警察機關」。一般人依刑事訴訟法可以逮捕現行犯,但這是法律特別授權的私人逮捕,不會因此變成憲法第8條第1項的警察機關。另須注意釋字第588號採廣義警察機關說,所以行政執行處執行員不是因為非警察組織就被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