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偵防分署臺中查緝隊於梧棲漁港執行安海專案,正與私梟持械開槍對峙時,不慎流彈波及附近低收入戶民人 F 當場急救無效身亡,其家中辦理喪葬費共支出 25.6 萬,試問海岸巡防機關應依法支付 F 家屬何項費用與多少金額?
A僅給與一次慰撫金新臺幣 250 萬元
B給與一次慰撫金新臺幣 250 萬元外,並核實支付喪葬費 25.6 萬元正確答案
C給與一次慰撫金新臺幣 300 萬元外,並核實支付喪葬費 25 萬元
D給與一次慰撫金新臺幣 200 萬元,並核實支付喪葬費 20 萬元
B正確答案
海巡人員使用器械致第三人死亡,依命題時規定給與慰撫金250萬及核實支付喪葬費(上限30萬);現行法已提高為補償金600萬及喪葬費上限50萬。
為什麼答案是 B
命題時(舊法)規定,致第三人死亡給與一次慰撫金250萬元,喪葬費最高30萬元內核實支付。本題喪葬費25.6萬未逾上限,故核實支付25.6萬元,敘述正確。現行法已改為補償金600萬元及喪葬費最高50萬元。
考點:補償項目考點:慰撫金與喪葬費考點:金額與核實原則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