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海岸巡防法、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等相關規定,海巡人員在海域執行勤務時,針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及其載運人員、物品或人員,認有違法之虞時,得依法實施檢查職權,並採取適當手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或其他運輸工具,如有損害中華民國海域之利益及危害海域秩序行為或影響安全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驅離;必要時,得予逮捕、扣押或留置
B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主管機關得逕行驅離或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之防衛處置
C對於在領海或鄰接區內之人或物,認為有違犯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必要時,得予驅離、扣留、逮捕或留置正確答案
D對在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之人或物,認為有違反中華民國相關法令之虞時,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必要時,得強制驅離、或逮捕其人員,或扣留其船舶、航空器、設備、物品等
C正確答案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7條規定的必要處置為「扣留、逮捕或留置」,法條明文並不包含「驅離」。
為什麼答案是 C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7條第1項,必要時得予「扣留、逮捕或留置」,法條明文並不包含「驅離」,選項多加了驅離,故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載入中…
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7條規定的必要處置為「扣留、逮捕或留置」,法條明文並不包含「驅離」。
看到「領海或鄰接區」的必要處置,記住法條只有「扣留、逮捕或留置」,沒有「驅離」,秒殺C選項。
逐選項分析
A✕
依《海岸巡防法》第4條第1項第5款,對航行海域內之船舶有損害海域利益或影響安全之虞者,得進行緊追、登臨、檢查、驅離;必要時得逮捕、扣押或留置,本選項敘述正確。
B✕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第1項,大陸船舶未經許可進入限制或禁止水域,得逕行驅離或扣留船舶、物品,留置人員或為防衛處置,本選項敘述正確。
C✓ 正確
依《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第17條第1項,必要時得予「扣留、逮捕或留置」,法條明文並不包含「驅離」,選項多加了驅離,故本選項敘述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D✕
依《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16條,必要時得強制驅離、逮捕人員,或扣留船舶、航空器、設備、物品等,本選項敘述正確。
各海域法規之執法處置比較
| 法規名稱 | 適用範圍 | 一般處置 | 必要時之強制處置 |
|---|
| 海岸巡防法 | 航行海域內之船舶 | 緊追、登臨、檢查、驅離 | 逮捕、扣押或留置 |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大陸船舶進入限制/禁止水域 | 逕行驅離 | 扣留船舶/物品、留置人員、防衛處置 |
| 領海及鄰接區法 | 領海或鄰接區內之人或物 | 緊追、登臨、檢查 | 扣留、逮捕或留置 (無驅離) |
| 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 專屬經濟海域或大陸礁層之人或物 | 緊追、登臨、檢查 | 強制驅離、逮捕人員、扣留船舶等 |
考生極易將各個海域法規的執法手段混淆。特別注意《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中,對於違法之虞的處置並不包含『驅離』,而《海岸巡防法》與《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則明文包含驅離或強制驅離。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