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人民未經許可,欲來臺打工賺錢,駕駛漁船進入新竹之岸際地區,遭海巡人員當場查獲,該大陸人民應如何處置?
A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處罰
B依違反國家安全法處罰
C依違反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處罰
D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處罰正確答案
D正確答案
大陸人民未經許可入境臺灣,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罪處罰。
為什麼答案是 D
大陸人民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依實務見解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未經許可入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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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詳解
Pro · 無限重點 大陸人民未經許可入境臺灣,應依《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未經許可入國罪處罰。
兩岸條例僅處罰「使」大陸人民非法入境者(如蛇頭),大陸人民本身非法入境的刑罰規範在《入出國及移民法》。
逐選項分析
A✕ 陷阱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主要處罰「使」大陸人民非法入境者,對大陸人民單純非法入境並無刑罰規定。
B✕
《國家安全法》過去有關未經許可入出境之刑罰規定已刪除,現已回歸《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
C✕
《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主要規範外國船舶之無害通過等事項,不適用於非法入境打工之處罰。
D✓ 正確
大陸人民未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依實務見解構成《入出國及移民法》第74條之未經許可入國罪。
考生容易誤以為只要是大陸人民的違法行為就一律適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忽略了非法入境的刑罰已統一由《入出國及移民法》規範。
海巡法規概要(包括國家安全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海岸巡防法、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海關緝私條例、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懲治走私條例、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海洋污染防治法、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 相關題目